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委托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宝武环科马鞍山资源利用公司利民固废公司环保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 年7 月16 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 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网,公开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环科马鞍山公司利民固废公司环保提升项目2、项目选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利民创业园内3、建设内容:增加电炉除尘灰作为原料投入生产运营;在湿法脱硫工序后端增设湿式电除尘系统4、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火法回转窑含锌尘泥综合利用生产线1 条、10000m2 标准化厂房1 栋、3000m2 产品库1 栋、10000m2 原料库房1 栋等。为马钢公司处理固废专用,年回收利用除尘灰、CDQ粉、瓦斯泥30 万吨。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窑头废气、窑尾废气。窑头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40 米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二级重力除尘器+多管冷却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处理(气动乳化脱硫)+40m 高排气筒排放。窑头窑尾共用窑尾排气筒,DA001 回转窑废气排口,高40 米,排气筒内径为2.0m;1#筒仓DA002 18 米排放筒;2#筒仓DA003 18 米排放筒
(2)水环境保护措施:企业生产生活废水都重复利用,不外排。
(3)噪声保护措施: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有:回转窑电机、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根据现有工程资料,对于各生产工段的主要噪声源均采取了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源强,车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规定;根据对厂界声环境现状的监测数据显示,现有工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污泥、除尘灰和脱硫石膏回用,窑渣计划作为副产品外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马鞍山利民冶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炳13855502111
联系电话:13855502111
电子邮箱:97507886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85557695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纸质邮寄地址:马鞍山软件园14 层
收件人:朱工联系电话:13855595455
电子接收邮箱:3781291652@qq.com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马鞍山利民冶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7 月1 日